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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林无论是个人还是所掌管的万达现阶段没有破产的可能。王建林从大连一路走向全国乃至世界应该说一路很顺,他以商业地产起步正赶上中国地产发展的黄金岁月,也因为曾成为中国首富。这也可以从给北大学子讲话的一个小目标可以证明。后期在进军全球市场进行资产配置和扩张中又因一句清华北大不如胆子大的理念在马来西亚截胡国家队的大马项目遭遇滑铁卢。回国后开始了卖卖卖的自救。最后应该是表现尚可公司才存活下来,但元气大伤,而万达业务也以轻资产为主了。疫情期间以及到现在公司营收也受到很大的影响。总之现在的万达再想重新辉煌理论上的可能基本没有,如果有其它途径和增长点也有可能,转型难度太大。但维持现有经营规模和赢利应该还有空间。公司和经营者的关系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破产法对公司和个人是独立的。王健林经营万达这多年个人财富应该有很多很多大目标了,而光凭万达这牌子就是一笔隐形资产,也就不可能有破产一说。最后是人脉,经营万达这多年积攒下来的人脉也相当的厚重。利用好这些资源再造几个万达都有可能,央玉柱的翻身就可证明这点。
耶 是吗 想上弄到十五美金呱 噢 真嗨是破釜沉舟 弄个虎破成舟 还是斧劈航母 那个时候叫成:王十五 就牛逼呢 有机会噢 恭喜到顶 整弄个成的世界第一大王老五 呗成突破万亿美金 此中国人王呀 厉哉 千万别来个 完亿归亡 哉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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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我们说万达目前确实经历着不小的困难,这几年以来万达的很多计划都没有很成功,比如说在影视行业也就是王健林的好莱坞计划,目前已经是宣布失败,从这一层面来看的话,投资者肯定是不太看好万达体育。
目前上市之后,万达体育已经连续处于跌幅状态,这对于万达体育来说简直是一盆冷水,本身来看万达体育成立于2015年,当时王健林就向外阐述了自己的相关概念以及未来的战略发展。
目前资本方对于万达体育的质疑,主要还是在于万达的高负债率以及万达的模式问题,我们说万达体育所走的路线其实并不是整个业界所推崇的模式,而是类似于更加快捷的并购模式,在这一层面来看,确实短时间内能够达到相应的市场份额以及效果,但从长期来看肯定不是一种良性的发展模式。
这种模式之下投资者甚至可以认为有点投机取巧的意思。 说到底还是万达的高负债率,也就是说如果一旦出现大的问题,那么万达很有可能赔的精光,甚至无法用其资产来偿还相关的债务,这一点是最大的风险。
经历了前几年的高光时刻,万达目前在一个非常艰难的转型期,这个转型期可能会持续很久,而万达目前从地产转到相关的软实力层面,就看王健林的招数如何,如果还像此前那样,我个人觉得,不论是万达企业还是万达影视,可能都不会有太好的结局。
从网上查到的是“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28日,注册资金10亿元,股东有两个:大连合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9.76%,王健林个人持股0.24%;而大连合兴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27日,注册资金7860万元,股东也是两个:王健林持股98%,王思聪持股2%。
从上面的资料来看,大连合兴的持有的万达集团的股权是后来受让来的,虽然从股权穿透来看,王健林直接和间接持有万达集团的股权几乎可以说是100%,但法律上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法律上就是两个股东了。
有人说:大连合兴注册资金只有7860万元,咋可能持有注册资金10亿元的万达集团99.76%的股权呢?大家知道注册资金和公司的净资产不是一个概念,一个公司的实力要看净资产是多少,再说了,这里面涉及到关联交易或者内部人控制的事情,比如大连合兴公司受让的时候,并不是按照万达集团10亿元的99.76%来受让的,或许受让的时候价格很低也说不定。
又有人问:既然王健林可以100%持股万达集团,为啥非要弄个大连合兴公司呢?这个有很多原因,一是《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最好两个股东;二是规避个人资产和公司资产混同。
大家都知道,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都是承担有限责任,就是以自己认购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我的出资只要到位了,哪怕公司债务破产了,也不会追到我个人的资产身上,但如果一个人持股一家公司100%的股权,就会被认为公司资产和个人资产混同,债权人会让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个人资产就会受到牵连,所以在规避个人责任方面,都会设一个防火墙,免得把个人资产牵连进去。
这下子大家明白了吧,虽然个人持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但为了规避风险都可以再拉一个小股东,哪怕小股东持股0.01%呢,都可以,但最好两个股东不是夫妻关系,或者父子关系,否则又会被法院认为公司资产和家庭资产混同。
万达集团虽然是王健林父子持股100%,但在架构设计上却通过了一个大连合兴公司,这样一来在认定家庭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方面就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了。
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在公司股权设计上还是要动动脑子的。
确实,相较于其他大型集团公司复杂的股权结构,万达集团股权结构确实没有那么多“弯弯绕”,股权结构一目了然,非常清晰。
先看万达集团如今的股权>布局/strong>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作为整个万达体系的“母公司”,大连万达集团有着众多的对外投资,比如对万达文化板块、金融板块、科技板块、商管板块、体育板块、房产板块等都有股权持有,在整个万达体系中居于金字塔顶端的位置上。
然而,正是这样一家市值近万亿的大型集团公司,在股权结构设计上却十分清晰,王健林和其子王思聪直接或间接持有万达集团100%的股份:
从目前的股权结构来看,大连万达集团只有两个股东,分别是占比99.76%的大连合兴投资有限公司,和占比0.24%的王健林。
而大股东大连合兴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也不复杂:王健林占比98%、王思聪占比2%。
也就是说,通过股权穿透,王健林对大连万达集团的持股高达98.0048%,剩余的1.9952%则在其子王思聪手里,父子俩共计持有100%的股权,真正实现了私有化。
王氏为何能持有大连万达集团100%的股份?
可能大家都听说过万达是在国企的基础上改制而来的,其实这种说法不假。
1988年,当年时任大连西岗区办公室主任的王健林“跳槽”来到了大连西岗住宅开发公司,此时这家公司刚刚成立1年,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也是大连万达房地产总公司的前身。
到了1992年,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大连万达集团作为首批股份制试点单位发起成立,总股份1.2万股、总注册资金1.2亿元。既然是“试点”,那么大连万达集团的股东就有多种资本参与其中,股东多达6个。
这6个股东中,除了万达房地产总公司(西岗住宅开发公司)这一全民制企业以外,还有不少国有成分,比如电业局、工行旗下的信托公司等;除此之外,员工合计持股20%。
总之,成立之初的万达集团还属于一家国企,至少也是一家国有控股企业。在此后的10年里,试点成立的万达集团主要从事旧城改造项目,东北不少地区之间还保留着当时万达集团承接改造的项目。
从1992年到2001年的这10年里,万达集团股权结构没有发生较大的变化,基本维持现状。
那王氏是如何把其他股东踢出局,实现100%控股的呢?这里就要提到两次具有代表性的私有化改革,一次发生在2002年,一次发生在2004年:
第一阶段,2002年的股权变更:
这一点,万达集团开启了第一步私有化进程,当年大连万达房地产总公司持有的3000股万达集团的股份,作价1.67元/股转让给了合兴投资,而此时的合兴才刚刚成立半年,并没有实际业务;
与此同时,工行旗下的信托公司也分别以2.2元/股、2元/股的价格将手中持有的600万股转让给了合兴。
这一年,合兴通过接收万达房产、信托公司手中对万达集团的股份,成为万达集团的新股东。
当然,此时的合兴股权结构并不是我们现在看到的由王氏父子100%持股,当时王建立只是合兴的股东之一,约占30%的股份。
第二阶段,2004年的股权变更:
随着信托公司和万达房产公司所持股份的部分退出,其他股东在这一年也迎来了股份转让。
先是大连煤气公司、信托公司、自来水公司将手中股份转让给了上海万尚置业有限公司(2010年已注销,当时王健林持股90%);
再就是万达房地产总公司又将剩余股份转让给了万达集团房地产企业管理公司;仅仅一个月后,房产总公司剩余持股、企管公司接手的股份都作价给了王健林个人。
经过连续的股权变更,到2004年年底,国有资本彻底从万达集团退出,此时除了20%的员工持股以外,其余股份或者在王健林个人手里,或者在他作为股东的合兴投资公司、上海万尚置业手里,另有很少一部分在万达集团两家子公司手里。
到了2008年3月份,随着前期上海万尚置业的注销、合兴公司的股权变更、20%员工股的清退,万达集团至此形成了王健林98%、其子2%的持股局面,私有化进程结束,一直维持到今天。
写在最后:
以上就是对万达集团股权变更历史的简述,正是在一次次的股权变更中,王氏才实现了对万达集团100%的控股。
国有成分的退出,在退出过程中也作价拿到退出资金了,虽然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万达集团发展得不错,如果国有成分没有退出,那么一年的分红也不少,现在来看当年的股权转让似乎是“吃亏”了;
但是我们不能从结果的角度去衡量过程的对错,万达集团的发展十分不易,中间经历了各种困难,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的过程中经历了各种险阻和困难,倘若万达没有发展壮大,你说当年国有成分退出是对是错呢?真还不如及早变现。
所以,私有化的结果应该辩证地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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